保监会今年严查中介商业贿赂

    信息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  者:胡金华     时间:2007-04-03 00:04

    近日,在2007年保险中介系统监管会议上,中国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部署了今年保险中介市场的监管工作,并明确表示,保监会将继续出重拳对保险中介市场进行引导和规范。

    陈文辉强调,保监会将着力查处保险中介机构的商业贿赂行为,以及利用行政权力或行业垄断地位进行不正当竞争。包括利用特权向保险公司索要高额手续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险中介机构虚开发票、协助制作假赔案、骗赔、非法挪用保险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陈文辉还称,要充分利用信访投诉、非现场监管、行业协会所反映的线索,对辖区内保险中介机构进行排查,将投诉较多、保险业内反映较差、内部管理混乱的公司作为重点关注和检查对象。与产、寿险等业务检查加强联动,相互通报案件线索,对共同作案的要并案处理。同时还将严格许可证管理,严肃查处非法保险中介机构无证经营保险中介业务,强化保险公司对兼业代理机构的管理责任,规范兼业代理机构市场行为。

    据了解,截至去年底,全国共有保险专业中介机构2110家,保险营销员155.8万人,保险兼业代理机构14.1万家。全年保险公司通过保险中介渠道实现的保费收入4477.51亿元,占全国总保费收入的79.37%。保监会表示,对于保险中介机构准入和退出数量,将使其基本保持在合理范围之内。

    保监会将加强险企偿付能力监管

    近日,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在对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问题进行调研时指出,国内保险业面临着有利的发展形势,保监会将把引领发展、防范风险的落脚点放到进一步研究、加强和改善偿付能力监管上。

    据了解,保监会自发布《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额度及监管指标管理规定》以来,偿付能力监管已经迈初步建立了包括公司内部风险管理制度、偿付能力报告制度、财务分析和检查制度、监管干预制度和破产救济制度在内的偿付能力监管的基本框架。

    吴定富表示,将在保险监管部门和保险公司之间建立有效的监管体系,要了解各公司偿付能力真实情况,使偿付能力监管从监管机关贯穿到公司内部。他强调,今年偿付能力监管要努力迈出实质性步伐,以偿付能力状况为统领和切入点,就治理结构、股权结构、产品开发、资金运用、经营效益、市场行为等问题,对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和风险进行综合评价,研究制定相应的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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